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8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高书存等21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幸坤涛等158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忠等198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婷等23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红星等53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高书存等2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幸坤涛等15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李忠等19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张婷等2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李红星等53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