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二期项目二阶段国内航站楼工程等48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3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