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省外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19家《入陕备案证》到期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陕分支机构进行了检查,对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准予延期。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核对人员、查阅资料和座谈等方式,对各受检企业的资质、人员、技术、质量和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就《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陕备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宣传。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省外入陕勘察设计企业能够及时办理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手续,资质、人员、资料管理规范,质量体系运行有序,办公场所满足需要,并能严格遵守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积极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
根据《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陕备案管理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考核检查情况,取消沈阳市政工程设计院、北京腾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远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登记备案注册,上述4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在陕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对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院《入陕备案证》延期不予同意,该单位如在陕承揽业务须重新申请入陕备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勘察设计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入陕从事勘察设计业务须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登记备案,并如实填报企业情况及入陕从业人员资料。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在陕承揽工程资料档案,驻陕分支机构除应执行总院质量管理规定外,还应建立分支机构内部审查体系,加强技术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管理。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01.30 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