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直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将移交济南市管理,今年4月底,所有维修资金全部移交完毕。移交后,省直房改房电梯消防等应急维修时可走应急程序,极大方便济南老旧小区房屋维修。
26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省直房改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全部移交济南市管理,以解决困扰部分群众多年的维修资金使用不便、房屋老旧难以维修的问题。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济南市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将省直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区域、院落、楼号设立分账户后,全部移交济南市管理。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按法律规定受理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
据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用于共用部位、设施的维修。按照规定,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均应按建筑面积交存。
1997年省直房改时,已售公有住房按规定提取了一定比例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省财政厅专户存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房改房逐渐进入维修高发期,但由于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维修资金面临申请难度大、使用比率低的问题。
对此,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之前的政策规定,省直房改房在维修时不能走应急程序,移交到济南后,消防、电梯等紧急情况可以不走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程序,走应急绿色通道,时间上大大缩短,效率提高。此外,省直房改房按幢建账之后,一般维修可以分幢业主签字,无需小区业主全都同意,大大增强房屋维修的灵活性,极大方便业主维修。
“目前省直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移交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预计2014年4月底,所有维修资金全部移交完毕。”该负责人说。
摘自 《齐鲁晚报》 2014.01.27 记者 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