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改变招标投标服务和管理,海南省深化招投标项目下放和服务改革,将建设全省统一的招投标诚信系统。
依托互联网和海南省电子政务平台,海南省政务中心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统一招投标诚信系统,整合部门和行业信息资源,建立招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信誉评价、不良行为记录等信用信息库,实现全省诚信信息共享。“各招投标主体的信誉和不良行为,统统都将列入信息库。该系统建成使用后,在海南省内进行的招投标,都要求将企业、机构及专家的信息录入系统接受审核,一旦发现信誉低和具有不良行为的主体,系统就会自动发出警报,并第一时间将警报信息反馈给省级有关部门。”海南省政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海南省招投标项目下放和服务改革中,简化招标登记手续也是一项重点措施。该省拟对省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实行“受理容缺”登记制度,即主体材料齐全,满足招标相关技术条件的项目,可先行办理招标登记手续,补齐所缺材料后开标。下放招投标服务事项,取消海口市、三亚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市属国企投资建设项目在海南省政务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限制。
具备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条件的市县,市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市县国企投资建设项目,在海南省政务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原来的10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下规模标准的市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市县国企投资建设项目,由市县政务中心运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开展招投标活动。
同时,海南省还将构建全省统一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将省政务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延伸到市县政务中心,设立市县招投标服务窗口,提供招投标延伸服务,推动省级和市县招投标服务平台交易流程、交易规则、评标方法、专家库、信息发布和监管的“六统一”。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1.18 孙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