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专题召开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推进会,要求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力实施“扬尘污染控制行动,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行动,黄土不露天的绿化行动、餐饮油烟达标行动”等四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责任监管单位凡发现施工单位、运输车辆等各类污染源责任单位未按照要求执行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整治标准的,首次发现,限期3天内整治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到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按上限标准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特别是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坚决取消其在中心城区的施工资格,直至停止其房屋销售,同时追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责任,责成其在电视上公开承诺,限时完成。
摘自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4.01.10 宿豫住房城乡建设局 穆猛 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