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海口于近日出台了《海口市单位职工集中申购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均价3900元/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均价4540元/平方米。
房源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据了解,该《方案》所界定的单位职工申购政府统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是指由政府统筹兴建的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其中,永和花园位于长流片区南海大道与长滨路交叉西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450亩,共建保障性住房11082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11套,限价商品住房6900套。永秀花园位于海口市长滨路西侧永桂开发区内,项目用地面积约440亩,共建保障性住房13344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320套、限价商品住房6046套。 聘用的在职职工也可申请。
按照《方案》,永和花园和永秀花园项目保障性住房采取由单位组织职工集中申购,申购单位的范围包括海口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含在编或聘用的在职职工。
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职工,由职工填写《海口市单位职工集中申购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审批表》,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填报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方案》指出,对申请人以欺骗、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的,由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撤销其已取得的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中止申请人5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 《海南特区报》 2014.01.02 记者 刘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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