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形成的资源浪费,近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全区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盟市所在地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中小城市和城关镇正在进行相关规划的编制。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应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安排开展了此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是为了摸清全区当前地下管廊建设情况、现实条件,提前编制相应的建设规划,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建设做好准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盟市住建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道路、给水、排水、防洪、热力、燃气、电力、电信、人防工程等专项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科学协调沿线地面、地下、地上工程的关系,统筹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各盟市的规划情况将在2013年底前汇总上报。
摘自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3.12.19 曹光 王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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