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3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3]11号),重点解决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起重伤害事故多发、频发等问题,督促指导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要求编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7.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及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管理关键技术,同时结合当前施工行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控制中存在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技术控制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决定继续举办“高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国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宣贯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8日—10月20 日 成 都 市
2013年10月25日—10月27 日 哈尔滨市
二、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安科长、资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主要内容(略)
四、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并直接参与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信息。
联系人:刘振斌 电 话:010-67682952
传 真:010-67663608 邮 箱:liuyan188@126.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