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也将改征增值税。建筑安装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的税收负担是加重还是减轻了?相关的账务应当如何处理?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建筑安装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如何进行业务安排才能避免加重税收负担?本次学习将围绕以上问题进行权威解释,以最大程度的帮助企业避免税收风险,减轻税收负担。为此我协会决定举办“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析及对企业影响的深度剖析与重点疑难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地点】
2012年06月19日--21日 (19日全天报道) 上 海
2012年07月20日--22日 (11日全天报道) 北 京
【收费标准】
1880元/人(含会务、资料、现场咨询等费用);会员凭卡免费参加;食宿和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事宜请联系会务组。
【参会对象】
中、外资施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税务/审计总监、财务/税务/审计经理、财务/税务/审计主管,涉税会计及审计等相关人员。
【主讲老师】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具有近20年的实践教学经验、理论研究和财务咨询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为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税务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研究成果。主要在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中建、中机建设各企业进行新会计准则、财务管理、新税法的培训工作。
【学习收益】
深入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权威解决施工企业财税疑难争议;全面系统掌握施工企业税法规定,汲取典型财税案例经验教训,综合谋划企业财税工作;熟练掌握所得税汇算清缴技巧,全面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提前准备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税收风险诊断与控制工作,创造企业财务收益!建筑施工企业新财税政策的应用、特殊财税问题处理及“营改增”政策解析。
【课题大纲】
主题一:施工企业新税收政策的应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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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重点及新政策的讲解与点评
1.建造合同收入税务与会计差异分析;2.建造合同费用税前扣除要求;3.跨地区经营所得税的预缴(2008年28号、2010年156号等文件)的分析;4.财税〔2011〕70号、财税〔2011〕99号、财税〔2011〕76号、财税〔2011〕58号、2011年第39号、2011年第36号、2011年第34号、财税〔2011〕47号、2011年第30号、2011年第29号、2011年第25号、2011年第26号、2011年第24号等文件点评。
(二)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政策的点评
1.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与分析;2.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点评;3.营业额计算的新旧政策比较与筹划;4.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分包工程与计税营业额的确定;5.分包工程差额纳税的新旧政策差异分析;6.转包、挂靠业务的纳税义务规定;7.代扣代缴义务的规定与实践;8.装饰劳务营业额计算的特殊规定;9.内设机构发生应税行为纳税人的认定;10.销售外购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计税营业额的确定;11.兼营行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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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 施工企业特殊财税及争议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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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供材料的相关问题
1.甲供材料的界定及其税务纠纷的产生;2.甲供材料的税务规定;3.甲供材料的会计处理;4.甲供材料的发票问题及处理办法等。
(二)自制材料物资的问题
1.增值税、营业税条例有关自制材料的规定;2.混合销售的一般税务规定;3.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处理;4.增值税在施工企业的应用与点评;5.自制材料物资会计核算等。
(三)总分包业务财税问题
1.分包发票的开具及差额纳税的操作;2.分包业务的实际操作及风险分析;3.如何避免分包业务中的重复纳税问题;4.劳务分包税务纠纷的解决;5.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等。
(四)挂靠业务的财税问题
1.挂靠的基本形式;2.挂靠的操作过程;3.挂靠业务的风险分析;4.挂靠常见税务及账务处理;5.挂靠业务处理中主要风险的规避等。
(五)建安发票的相关规定
1.相关法规对发票的规定;2.如何避免发票违规业务;3.代开发票的界定及税务风险;4.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风险及其规避;5.发票管理办法改革以及实际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六)其它财税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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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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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征收的一般规定
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纳税人的分类管理;计税方法;境内外劳务的处理;非营业活动和视同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税率和征收率;销售额的特殊规定;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管理的几个特殊规定;兼营、混业经营的特别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的特别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减免税流程;会计核算;纳税人需特别关注事项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应当如何购进材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应当如何雇佣劳动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应当如何安排分包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能否采取挂靠经营方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安装工程设备应当由谁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垫资工程应当如何处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BOT、BT项目有无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建筑企业能否购置固定资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应当如何约定收款方式;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对建筑安装企业有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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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建筑安装行业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纳税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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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因席位有限,如确认参加,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妥善安排。
2.请填写以下报名回执表,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给我们,会务组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统一发放报到通知。会后由中国城市建设协会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3.参加此次学习的代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税务风险管理师》中高级职业培训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将档案资料编入人保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库。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职、晋级、考核和能力的评价;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有效性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cettic.gov.cn查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429675 传 真:010-61261195
联 系 人:郭永柱 E-mail:hchy1688@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中国城市建设协会(www.chinacctc.org)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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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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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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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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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仟 佰 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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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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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北京鸿诚昊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帐 号:0200 0081 0920 0018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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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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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地点:口上海 口北京 是否考察:口是 口否
是否住宿:口合住 口包房 是否内训:口是 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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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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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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