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的精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管理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为国家标准,编号为AQ422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全面系统的掌握新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强制性规定与要求,进一步探讨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解决办法,学习、交流最新防尘防毒技术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有效推进自来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协会决定举办“国家标准《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实践案例培训班”的通知。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设厅(局)、建委、公用事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供(排)水管理处(办)、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相关院校专家、学者、管理人员,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规解读;
2、国家标准《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修订的背景、基本思路及适用范围;
3、国家标准《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对策;
4、国家标准《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要求》主要技术内容讲解;
5、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粉尘危害的识别与控制措施;
6、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化学毒物的危害与控制措施;
7、自来水生产供应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长效机制的建立;
8、防尘防毒技术实践中的热点、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特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国内参与新版规范起草和正在进行规范实施中存在问题调研的权威专家进行现场实战授课、现场答疑,并进行经验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
2012年06月15日—06月17日 (15日全天报到)
青岛市 (会议召开前六日内统一寄发《报到通知书》)
五、报名方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联系人:刘兴鑫 电 话:010-51144057
传 真:010-88624757 E-mail:csjs_2008@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中国城市建设协会(www.chinacctc.org)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1380元/人(含场地费、培训费、资料费等),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