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镇住宅建设健康发展,落实好国家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贯彻高度重视民生和住房保障问题的精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准《住宅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全面系统的掌握新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强制性规定与要求,进一步探讨住宅工程设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解决办法,学习、交流最新住宅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我单位决定举办“最新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宣贯与住宅设计实践案例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修订的背景、基本思路及适用范围;
2、新旧《住宅设计规范》对比及增加与调整的主要内容解析;
3、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讲解;
4、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及易争议条款解析;
5、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对策;
6、行业标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制图标准》(报批稿)相关内容及与《住宅设计规范》衔接和实施要点;
7、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对于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
8、设计实践中的热点、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分析:
——近年重大震灾中住宅损毁状况与经验教训及成因分析;
——住宅灾害分析与防火、防风、防雷、防腐设计的有关问题;
——当前住宅工程设计质量通病与新出现的设计问题;
——住宅设计文件深度要求与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
——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典型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技术骨干;各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施工图审查、钢结构等单位的主管领导、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及工程设计部门负责人和工程设计人员;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房地产业协会的有关人员。
三、特邀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国内参与新版规范起草和正在进行规范实施中存在问题调研的权威专家进行现场实战授课、现场答疑,并进行经验交流。
四、时间及地点(会议召开前六日内统一寄发《报到通知书》)
2012年06月15日—06月17日(15日全天报到) 青岛市
2012年06月29日—07月01日(29日全天报到) 深圳市
五、报名方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联系人:刘兴鑫 电 话:010-51144065
传 真:010-88624757 E-mail:csjs_2008@163.com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网站垂询:中国城市建设协会(www.chinacctc.org)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1180元/人(含场地费、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等),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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