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国城市发展和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保证道路工程安全、可靠、耐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3.3.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批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69-2012),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帮助广大技术人员更好的理解标准,我协会定于2012年4月20日—22日在北京举办“城市快速路规划设计新技术交流”及《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班。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城市快速路规划设计新技术”交流及《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班的通知
一、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建设协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4月20日—22日(20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凭回执另行通知)
四、会议议题: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和意义;
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解析和重点难点解读;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解析;
4.《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和意义;
5.《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主要技术内容解析和重点难点解读;
6.《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解析;
7.当前我国城镇道路工程设计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问题解析;
8.城市快速路设计在道路设计中的应用和思考;
9.实际问题探讨;
五、参会对象:
各规划局,规划设计院,市政设计院,交通设计院,城市设计院,审图中心、大专院校、咨询公司、科研单位及相关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厂家等。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1180元(含资料、专家、证书、场地等费用),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据报销凭据。
七、证 书:
参加此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高级《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职业培训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将档案资料编入人保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库。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职、晋级、考核和能力的评价。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有效性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方网站www.cettic.gov.cn查询”。
八、联系方式:
参加学习的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报名处,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会务组电话:010-57892026 传 真:010-57892025
联系人:肖 月 手 机:13331092168
监督电话:010-57152068 电子邮箱:zgcsjsxh@126.com
网站垂询:中国城市建设协会(www.chinacct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