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对《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广泛、深入工程实际调查,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进行了规范的修订工作其中涉及的很多技术条文和修订内容,迫切需要广大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人员理解和掌控。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日批准发布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同时废止。并将该规范纳入2011年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计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1】12号)文件精神。中国城市建设协会与规范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决定联合举办最新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宣贯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高级培训班。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各相关科研院所、建设监理单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修订背景;
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主要修订内容及原因;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条文内容解释及强制性条文规定;
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条文规定与国家现行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
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关键技术应用与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案例介绍;
7.砌体工程冬期施工方案的制定要求;
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纠纷裁定与验收意见分歧的解决办法。
三、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期 2011年9月23日--9月25日 杭州市
第二期 2011年10月20日--10月22日 北京市
四、授课专家
届时将邀请《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昌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梁兴文等主(参)编老师进行业务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热点争议问题。
五、其它事项
1. 培训费1000元/人(包含会务费、资料费、现场咨询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凭证。
2.学习期满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或将继续教育学时证书交我协会加盖公章,计入继续教育和培训内容。
3.参加此次学习的代表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结构工程师》职业培训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同时档案资料编入人保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库。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职、晋级、考核和能力的评价;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4.本次会议名额有限,接到通知后,请确认参加此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回传至会务组,届时我协会将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统一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倩 刘斌
联系电话:010-57152065 57152066
传 真:010-81598546
E - mail: cctc2000@126.com
网站垂询:中国城市建设协会(www.chinacctc.org)
中国城市建设协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