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322 号公告,发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023-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1、3.0.4(1、2、3)、4.1.2、4.1.3、4.1.4、4.2.4、5.1.2、5.1.4、5.1.5、5.2.12、6.1.2、6.1.4、6.1.5、6.2.10、6.3.1、7.1.2、7.1.4、7.1.5、9.1.2、9.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原《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同时废止。同时,根据汶川地震后各地开展建筑抗震设计、鉴定和加固工作的需要,形成了最新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与正在修(制)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促进各单位之间相互交流与学习建筑抗震设计及加固新技术,我协会定于2010年7月分别在上海市和青岛市举办两期“建筑抗震设计、鉴定、加固新技术及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研讨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参加对象: 各地建委(建设局)、抗震办、人防办负责人;各建筑设计、勘察、规划等设计院以及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主管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0年7月 9日-12日 上海市( 9日报到) 第二期:2010年7月28日-31日 青岛市(28日报到) 四、培训费用: 1380元/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场地费、参观费),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王老师 报名电话:010-86197366 60382097 报名传真:010-60382097 EMAIL: jzsj2000@126.com 监督电话:010-89630191 网 址:www.chinacctc.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