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成益等1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石云静等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王亚曼等6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毕桂茹等13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许铁夫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刘彦君等9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先继等3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成益等1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王亚曼等6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毕桂茹等13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刘彦君等90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刘先继等3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石云静等1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许铁夫等1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