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建科函[2010]131号)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办公业务楼等2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3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