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整体装修、一次到位,住户只需购买生活家具即可入住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障性住房“应提供简约、环保装修,具备入住条件”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我市出台了《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试行)》,统一全市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改变过去旗县区自行装修、标准不一的现状,使被保障家庭不仅“住得起”,同时还“住得好,住得舒适”。
据了解,《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从装修设计、材料把关、装修施工到交付使用进行了全程规范,不仅规定了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必须遵循“整体设计、整体装修、一次到位、方便使用”的原则,同时还要求装修所用材料及配套设施必须选用绿色环保、低污染、低能耗、高性能、高耐久性产品,更重要的是在装修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分户验收,包括住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使入住家庭真正住上“放心房”。
此外,该《装修标准》涉及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4大功能区15项内容,涵盖地面、墙面、顶棚、门窗、灯具、厨卫基本设施等,被保障家庭购买简单生活家具即可入住,在降低入住成本的同时,也避免了“二次装修”带来的结构破坏、材料浪费和工艺重复。
摘自 《包头晚报》 2013.09.27 记者 郭彦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