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开展工资清欠工作。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工资清欠措施,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但问题尚未得到根治。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扩大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面,明确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纳程序,规范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使用。同时进一步明确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清欠工作长效措施,加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严明纪律,严格问责。
摘自 《荆门日报》 2013.11.27 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