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
为了认真贯彻渣土营运企业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我局联合各区市容部门对各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2次集中培训,要求定期检查车况、语音转向提示装置、防护栏等,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
结合芜湖市建筑垃圾营运企业年检,明确要求各建筑垃圾营运企业做到:一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渣土《准运证》。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二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三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三)加强安全生产督查
我局联合各区市容局结合全市渣土车辆年检工作,对全市28家建筑垃圾营运企业及其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对发现有隐患但未及时整改的不予核发渣土《准运证》,通过检查,排除了机械密闭不到位、放大字样陈旧等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11.20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