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周起全市在保廉租住房家庭的保障资格年度复审工作启动,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报名工作也同时启动。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保的廉租住房家庭应于10月21日至27日到民政部门进行低收入认定复审,新申请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须先到民政部门申请并取得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后,再到市住房保障部门报名。
据了解,文登市2014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要求仍按照2011年度实行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执行。廉租住房家庭每户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每户保障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取得文登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载明的为准。其中,申请人应当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证》载明的户主。低收入家庭证明由民政部门核发;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摘自 威海新闻网 2013.10.23 记者 苗景霖 通讯员 邢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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