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
按照《方案》,“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10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0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15年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合肥市达到30%。到2017年年末,全省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方案》明确了绿色建筑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后,安徽省将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加快推广适宜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公共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地保障房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自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房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方案》提出,安徽省政府将把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10.17 记者 卜建民 通讯员 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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