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积满30分可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已于9月底公布实施,从10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积分申请公租房积分门槛从60分下降至30分。
具体要求是,流动人员积分累计达到30分,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山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申请承租属政府所有的(或可由政府支配的)公租房。
高中学历的中级技工即有望租到公租房
申请人员排名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的打分来确定,即住房保障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基础分包括:个人素质积分、参保情况得分、居住情况积分三项。附加分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年龄得分+婚姻状况得分+计划生育得分。
其中,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文化程度得分标准:初中为20分;高中(中技、中职)为40分;大专为60分;本科及以上为80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根据级别不同也有相应的分值,其中,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
高收入也可申请但领租赁补贴须看收入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流动人员申请公租房主要只看积分情况,对个人收入没有限制,高收入人群只要符合条件也能申请公租房。不过,如果要申请住房补贴则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租赁补贴的具体计算方式按《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的规定执行。目前采取的是“租补分离、分层补贴”的保障方式,补贴结合保障对象收入水平,分层次确定,简单来说就是,家庭越困难补贴标准就越高。
摘自 《广州日报》 2013.10.10 记者 齐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