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底至9月中旬,许昌市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展开全面排查、严厉整改。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三个检查组、一个综合组,分别对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专项检查。同期,各县(市)在本辖区内也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无收取购房人现金行为;有无以团购、定向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建房等名义变相收取任何预定性质费用的违法行为;有无以排号、摇号、入会和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预定性质费用的行为等。为确保彻底整顿违规预售行为,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自查,及时整改,对已发生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二是制作了执法提示书,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条例要求和违规处罚措施进行明确和提前告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排查许昌市区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2家在预售过程中存在内业不完整,建筑面积、单价、总价、销售状态不明确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县(市)中,襄城县排查企业20家,存在违规问题1家;禹州市排查在建开发项目35家,合法在建项目9家;长葛市查出4家房地产项目违规销售;鄢陵县排查企业14家,3家存在违规宣传行为;许昌县经排查,未发现项目存在商品房违规预售行为。存在问题的项目,各县(市)通过立案查处、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积极督促整改,强化监管。
摘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09.27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