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建筑废弃物回收工作将正式拉开序幕。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通过公开招标,广州市首次确定了4家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投资主体,在天河、白云、番禺和萝岗四区先行先试,再生率将高达95%。
去年6月,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方案》,方案中广州将建立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加大对建筑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资料显示,此前广州建筑废弃物平均年产生量约为4000万吨,而全市每年总利用量却不到100万吨,主要处理方式是作为垃圾予以填埋。未经加工处理的废混凝土块、废砖瓦、废砂浆这类建筑拆除废弃物一般只能用于填埋,而且无法降解,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据统计,每堆积1万吨建筑垃圾约需占用67平方米土地。通常建筑垃圾填埋8米后加埋两米土层,但土层之上基本难以重长植被。除此之外,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如果不处理还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
去年10月,广州拟对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再生建材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并开始全国范围内招标,并要求投标企业生产线对建筑废弃物处理利用率需达到90%以上。
此次中标的四家企业分别是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未来,这四家企业将分别在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和萝岗区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基地,每年可处理建筑废弃物400万吨,再生利用率95%以上。
据了解,未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再生产品主要为再生粗(细)骨料,经二次加工可生产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混凝土构件、人行道砖等再生建材。
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四个循环利用基地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4000吨,节约600亩堆放建筑废弃物土地,大大降低建筑废弃物产生的PM2.5排放以及对地下水、土壤造成的污染。
摘自 《广东建设报》 2014.02.18 记者 胡玉萍 通讯员 穗建 黄大伟 张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