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包头市投入节能改造资金1.5亿元,对64.55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了节能改造。
包头市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度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已成为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暖房工程”、“暖心工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外保温、更换门窗、室外供热管网及热源平衡改造等。工程实施后,老旧小区冬季户均温度提高了3℃~6℃,夏季可降低室温2℃~3℃,显著降低了采暖能耗,减少了居民热费支出,改善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了节能、环保、惠民等多重政策效应。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1.30 乔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