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领域工作特点,严格监管,重拳出击,多举措强化建筑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积极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筑领域出现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如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拨付工程款的,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尽快清算并拨付工程款,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拨付施工企业工程款的,一旦出现农民工工资投诉,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
严惩拖欠行为。对拒不偿还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公示系统;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和劳务企业,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聚众滋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和劳务企业,记入不良行为公示系统、通报批评、暂停招投标资格,对有关企业及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妥善处理来访事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1.18 杨洁 赵世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