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政府日前提出,要加大对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和建设力度,以满足群众的自住型住房需求。其中明确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3平方米。
太原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力度的意见》。该文件提出,要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确保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70%。规划部门要优化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空间布局,保证住房供求的结构性平衡。以结构优化降低市民的居住成本,带动销售价格下降。
太原市提出,要大力支持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凡新审批、新开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切实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快供应上市速度。
太原市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其中2017年年底前要完成成片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零星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户区安置住房建设进度,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力争在5年内基本完成整村拆除改造。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切实落实资金筹集和投入,确保尽快形成实物进行安置、分配。放宽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门槛,收入标准从家庭人均月收入1125元放宽到1290元,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摘自 新华网 2013.12.02 记者 晏国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