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省供热计量改造项目的管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确保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我省于近日开展了供热计量改造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14年度供热计量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所申报的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选择2007年10月31日前竣工,不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具有改造价值,且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以独立锅炉房或换热站为单位成片实施改造。据了解,单个改造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万平方米。
据悉,申报工作将于2014年1月10日截止。届时将筛选确定具备实施条件、示范效果好的项目作为2014年度省级供热计量改造示范工程项目。
与此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3年度供热计量改造项目验收工作,在改造项目竣工并运行完一个采暖季后,项目实施单位先要自行进行自检,确定达到验收条件后,向供热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对未实行按计量收费的改造项目,视为不合格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对其他验收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时重新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和时限组织验收的城市,不予拨付省级奖励资金。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11.29 张修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