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切实维护广大购房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矛盾和纠纷,马鞍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公开公示内容管理。
房地产销售现场主要公开公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方案》、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和经备案的出卖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价局核价后的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信息、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等销售信息。通过公示墙和公示栏等方式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按要求公开公示到位的可销售进网备案,未按要求公示到位的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按要求公示到位后,予以网上合同备案。
针对近期购房人反映,部分开发企业所售房屋套内除卫生间、厨房外,无分隔内墙,看不懂房屋平面图标识情况。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开发企业即日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特别提示展板,对无分隔内墙楼盘宣传广告、售楼书、户型模型中要注明该房屋无分隔内墙,且不仅要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注明套内除卫生间、厨房外,无分隔内墙,也要在房屋平面图中就所示内墙进行颜色区别和文字说明,并让购房人签字确认,尽最大可能告知购房人。通过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房地产销售的行为。
摘自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11.18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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