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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
发布时间:2013-11-11 11:00:59  来源于:http://www.mohurd.gov.cn/

外来务工人员被纳入保障范围

  

  近日,《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出台,城市区现行的廉租、公共租赁、经济适用、限价商品住房的名称自此消失,统称为保障性住房。同时,放宽保障条件,管理更加灵活,并首次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单套面积以60平方米以下为主,60到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严格控制在30%以内。实行常态化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困难程度、申请类型及相关需求提供相对应的住房保障,进行轮候分配。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条件被分为3类。第一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第二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第三类是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本市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人员,家庭年人均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以下。另外符合上述条件而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年满18周岁的孤儿,也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

  根据新规,外来务工人员持暂住证就可到暂住证所在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新政的另一大亮点是,保障房被分为租赁性住房和销售型住房两种形式构成,保障家庭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申请购买房屋,也可以申请租赁房屋。政府将按照保证租赁型住房、控制销售型住房的原则,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管理,大部分保障性住房租赁给符合条件的群众。但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可转换为销售型保障性住房,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申请家庭收入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可向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转换申请。

摘自 《河北经济日报》 2013.10.31 通讯员 杨大伟 记者 张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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