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季度点评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第四季度我省保障性住房将试点运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目前,我省《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即将下发。
届时将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统一保障、统一管理,其原则是“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
并轨管理后,对保障对象来说,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也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的可靠保障。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减少门类和申请限制,也简化了保障对象申请保障房的流程。
而对于政府来说,这样不但降低了房屋管理成本,便于操作。也解决了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房源分开管理,造成配租需求房源与实际房源供应不平衡的问题,能更及时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差异化住房需求,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据了解,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郑州、烟台等城市已经开始试点“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着手汇总这些试点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年底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摘自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3.11.05 张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