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近日发布。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围绕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方案》坚持长短结合,提出两个阶段主要目标。
第一个阶段是当前至2025年,重点是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全面建立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着力完善区域、行业企业和产品碳排放核算制度方法,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提供数据支撑。
第二个阶段是2026至2030年,重点是全面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水平,构建完成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健全相关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标准规则、管理机制和方法研究等,确保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方案》着眼于服务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重点推动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层级碳排放核算制度和标准,明确了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按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相关部门共同负责以下4项任务: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划定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依托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绿证交易市场等数据,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
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核算指南,开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方法研究,研究设定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
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或指南,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体系。
制定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因子库的开发建设,建立配套的因子库管理制度,规范因子库的数据管理和日常运行,尽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类和重点基础产品碳排放因子,为地方、企业开展核算提供基准数据。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强调,8部门将加强工作统筹,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协调机制,协调重要政策、强化数据管理、加强数据应用、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国及各地区、各行业碳排放数据按照“谁核算、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应用。面向碳排放双控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碳排放数据汇总、分级管理和部门共享,依托有关数据开展形势研判、提醒预警、评价考核等工作,有关分析结果及时与数据提供部门共享。各地区要制定落实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本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基础,前瞻性做好本地区碳排放分析展望。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10.25 宗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