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近日正式施行廉租房保障管理办法。按照规定,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按本市规定标准收取租金;住房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部分,按该住房所处地段普通住房每平方米市场租金价格的70%计收租金;骗取廉租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据了解,海口市廉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对于低保对象家庭,应当优先确保应保尽保。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10.21 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