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3]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长期以来,广大一线环卫工人栉风沐雨,在苦脏累险的工作环境中践行着“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环卫精神,为创造和维护优美清洁的城乡环境、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环卫工作座谈会,对来自全国各地环卫一线的332名优秀环卫工人进行了表扬慰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些同志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强不息,是当之无愧的劳动楷模。
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弘扬劳动光荣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环卫工人、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风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从今年2月受到表扬的332名环卫工人中择优评选10名特别优秀的一线环卫工人进行表彰,授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受表彰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2013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15份)、音像材料(5-10分钟,主要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事迹),省级部门推荐工作报告(800字以内,加盖公章,一式3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表格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对各地推荐的人选进行差额评选。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好中选优,严把质量关,根据需要可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人选能够发挥长期的示范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海英
联系电话:(010)58933434、58934756(兼传真)
电子邮箱:shirongchu@mail.cin.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100835)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233475(兼传真)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附件: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8日 |